东北亚交流合作中心, 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
根据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联合会宪章第10条第4项对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及运作的规定, 制定本规定。 <修订 2017. 9.26.>
※ 点击各专门委员会,自动调转到该专门委员会的主页
Subcommittee | 会员地方政府 |
---|---|
经济人文交流专门委员会 | 庆尚北道 |
教育文化交流专门委员会 | 岛根县 |
环境专门委员会 | 富山県 |
防灾专门委员会 | 兵库县 |
能源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 | 山西省 |
矿产开发调整专门委员会 | 马加丹州 |
旅游专门委员会 | 宁夏回族自治区,河南省 |
海洋与渔业专门委员会 | 山东省 |
人寿医疗产业专门委员会 | 忠清北道 |
农业专门委员会 | 全罗南道 |
体育专门委员会 | 萨哈共和国(雅库特) |
物流专门委员会 | 黑龙江省 |
国际人才交流专门委员会 | 吉林省 |
跨境电商专门委员会 | 河南省 |
创新+专门委员会 | 湖南省 |
青年政策专门委员会 | 克拉斯诺亚尔斯克边疆区 |
传统医药专门委员会 | 陕西省 |